美商务部推迟对亚洲轮胎进口关税案初裁截止期
栏目:国际资讯 发布时间:2020-10-27
       据美通社10月19日报道,美国商业部已同意把确定在美销售的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轻卡轮胎是否以低于公平价格销售的初裁结果的公布日期推迟至12月29日。

       应本案的请愿方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的要求,商务部同意将这一截止日期推迟50天。USW表示,由于收集所需信息的“复杂性”,商务部无法在原截止日期即11月9日前收集“完整的回复和足够的信息”。

       通过同意推迟公布初步裁定的截止日期,商务部也自动把最终裁定的日期推迟了相同的天数,即从1月下旬推迟到3月中旬。

       今年6月,美国商务部投票表决就此案展开反倾销(AD)和反补贴税(CVD)调查。商务部的决定是对USW在5月初提交的请愿书的回应,该请愿书称这些地区的轮胎生产商正以低至5.48%(越南)到高至217.5%(泰国)的利润倾销其产品。2019年从这些目标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乘用/轻卡轮胎价值约为:泰国19.6亿美元,韩国11.7亿美元,越南4.966亿美元,中国台湾地区 3.73亿美元。 

       如果商务部初裁确定正在发生倾销和/或不公平的补贴,它将指示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开始向从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乘用/轻卡轮胎的的所有美国公司酌情收取保证金。

       美国商务部对这些案件的最终裁定,CVD调查定于11月9日进行,AD调查定于2021年1月25日进行,不过商务部表示这些日期也可能会延长。

若商务部发现这些产品并未构成倾销或受到不公平的补贴,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最终认定对美国轮胎产业没造成损害,那么调查就将会终止,且不会对其征收任何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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