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对中国这些企业不施加任何“双反”措施
栏目:国际资讯 发布时间:2022-09-21
9月14日,就欧盟对华卡客车轮胎“双反”再调查一案,应中方产业申请,中方产业与欧盟调查官员进行了一次线上听证会。听证会上,欧委会调查官Laurens Elsen表态称,已经充分注意到中方指出的目前欧盟海关在执行层面上存在的问题。欧委会将及时联系海关,

914日,就欧盟对华卡客车轮胎“双反”再调查一案,应中方产业申请,中方产业与欧盟调查官员进行了一次线上听证会。

听证会上,欧委会调查官Laurens Elsen表态称,已经充分注意到中方指出的目前欧盟海关在执行层面上存在的问题。欧委会将及时联系海关,澄清胜诉判决及再调查公告,确保在目前进行的再调查期间,欧盟海关对于欧洲普通法院判决上列出的企业不施加任何“双反”措施。

由于该听证会为依申请举行,听证会的主要参与方即为欧委会调查官、中方产业以及中方产业律师团队。中方产业代表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以及20余家中方轮胎企业代表,中方律师团队包括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和世强律师事务所(Steptoe & Johnson LLP)。

据了解,这次听证会上各方均充分地表达了观点,也清楚了解对方的诉求和想法。欧委会调查官团队的表态比较积极,愿意以开放的心态看待这次再调查。

中方申请此次听证会的目的,是为了当面陈述对于这次再调查的意见及主张,同时希望欧委会调查官员就再调查的程序进行进一步澄清。中方希望欧委会在进行再调查程序时,能够合法且充分地执行胜诉判决,在执行判决的过程中避免削弱胜诉判决的法律救济效力。

欧委会调查官Laurens Elsen就再调查程序、欧盟海关对胜诉判决的执行、再调查范围、有关进口登记与追溯征收等问题予以回应。他表示,考虑到新冠疫情与区域冲突导致欧盟市场上存在的不确定性,会尽快推进此次再调查程序。本次再调查将在202347日前完成。

欧委会会应中方企业的要求,对原审的数据进行披露,并保证各利害关系方有充分时间评论披露信息。由于再调查并非是全新的调查程序,Laurens Elsen表示,原则上本次再调查的范围将限定在欧洲普通法院判定欧委会存在违法的行为。

中方律师团队提出,请欧委会注意本次胜诉判决为完整的撤销判决,并不同于以往的部分撤销判决。为了凸显这一差异,对于其他欧洲普通法院没有明确判决,但是亦未明确驳回的诉讼请求,欧委会应予以考虑。Laurens Elsen对此承诺会予以考虑,以开放的心态考虑中方产业的主张。

中方产业表示,愿意充分配合欧委会进行本次再调查,并保留进一步提交评论意见的权利。



来源:中国橡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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